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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August 31, 2010

青春十八

我家堂妹剛滿十八,一眾親友(除了她媽外)對她近期行為大表不滿。(包括我媽和我哥)

罪行包括:拍拖,拍擬似"囗靚模"照片,到處結識異性。

至於親友何以知道?.... 堂妹把自已所有行蹤和感受都放到Facebook上。而大部份親友都有Facebook。

老實說:我和我哥在十八歲時已拍拖,那當然包括actively結識異性。我十六歲時也拍過擬似model照。不過當時流行模仿的是玉女周慧敏,現在流行的當然是略帶性感誘惑的Angelababy。我倆其實是做着一樣的事,但當然拍出來的效果是X然不同。

還有的是:我沒有把我的私生活publize。至少,我沒有把所有認識"靚仔"的細節,party後的感想及跟男友吵架細節post上facebook後叫朋友來評理。

她的行為,我沒覺得有什麼不對,只是一般十八歲少女應有的行為。
但可能,這年代已沒有含蓄這回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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